武汉至大悟高速公路(南湖村至河口段)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机构遴选招标公告
武汉至大悟高速公路(南湖村至河口段)项目全过程跟踪
审计机构遴选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交通工程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武汉至大悟高速公路(南湖村至河口段)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遴选全过程跟踪审计机构。现邀请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武汉市北部,起于三环线南湖村互通,对接解放大道延长线,利用机场东线,新十公路走廊带向北,上跨武麻铁路、祁水线、黄孝线后沿省道S108西侧布线,上跨横花公路、省道S334,而后从梅店水库与省道S108间继续向北,在大悟县河口镇以西跨越省道S304后,于刘集与在建麻竹高速公路搭接;另设机场东支线连接汉孝高速、岱黄高速,设滨湖路延长线支线连接四环线;路线里程主线约78.2km(其中起点段约2.0km完全利用),机场东通道支线约5.4公里,滨湖路延长线支线约7.9km,全线实际建设里程89.5公里。项目土地预审已取得自然资源部批复。项目主要位于武汉市黄陂区及孝感市大悟县境内。
全线设特大桥15824.946m/5座,大桥11100m/25座,中小桥295m/4座,涵洞104道,隧道1343.5m/1座;分离式立体交叉11处,通道36道,天桥10座;主线+支线设互通式立体交叉15处(1处利用),主线收费站3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1处。主线为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34.5米,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30亿元,项目工期4年。
2.2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选择4家单位对武汉至大悟高速公路(南湖村至河口段)项目提供全过程造价跟踪咨询、财务决算及三位一体审计服务。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4个标段,具体划分明细如下:
第一标段(标段号:HWSJ-1):
根据湖北省、武汉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相关工作要求,负责武汉至大悟高速公路(南湖村至河口段)项目征地拆迁过程造价咨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全线征迁工作全过程造价咨询;
(2)全线征地拆迁、市政工程、强弱电、自来水、雨污水、石油管道及燃气管道等迁改恢复、已探明及未探明的地下管线等迁改协调的工程预算及合同价款的审核与谈判;
(3)全线征迁过程中涉及的“一事一议”合同价款的审核与谈判;
(4)全线迁改工程的计量、变更、索赔的审核,现场签证与见证,施工组织、技术方案的审核及经济合理性审核论证,结算工作审核,咨询报告及工作档案整理移交等工作;
(5)全线征迁过程中涉及的拆迁政策咨询、费用支出审计等招标人需要的所有相关咨询服务。
第二标段(标段号:HWSJ-2):
根据湖北省、武汉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相关工作要求,负责武汉至大悟高速公路(南湖村至河口段)项目施工一、二合同段的造价跟踪咨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施工一、二合同段范围内跟踪咨询工作;
(2)服务范围内项目投资估算、工程概算(包括调整概算)的复核工作,三期交安、绿化、机电、房建工程量清单编审,服务范围内后期需招标工程或服务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协助招标人进行施工合同谈判;
(3)服务范围内施工图设计数量的计算统计复核、工程0#台账、计量、变更、索赔的审核,材料、设备造价审核,工程计量验收,现场签证与见证,施工组织、技术方案的审核及经济合理性审核论证,交工结算审核、竣工决算编制、工作档案整理等工作。
(4)招标人需要的其他咨询服务。
第三标段(标段号:HWSJ-3):
根据湖北省、武汉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相关工作要求,负责武汉至大悟高速公路(南湖村至河口段)项目施工三、四合同段的造价跟踪咨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施工三、四合同段范围内跟踪咨询工作;
(2)服务范围内项目投资估算、工程概算(包括调整概算)的复核工作,三期交安、绿化、机电、房建工程量清单编审,服务范围内后期需招标工程或服务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协助招标人进行施工合同谈判;
(3)服务范围内施工图设计数量的计算统计复核、工程0#台账、计量、变更、索赔的审核,材料、设备造价审核,工程计量验收,现场签证与见证,施工组织、技术方案的审核及经济合理性审核论证,交工结算审核、竣工决算编制、工作档案整理等工作。
(4)招标人需要的其他咨询服务。
第四标段(标段号:HWSJ-4):
根据湖北省审计厅《湖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操作规程》和武汉市审计局《关于建立“三位一体”政府投资审计机制加强审计监督意见的通知》等政府审计的规定要求,负责武汉至大悟高速公路(南湖村至河口段)项目“财务决算及三位一体审计”,项目建设程序审计,项目前期决策审计,项目勘察、设计审计,项目招投标审计,项目合同审计,项目造价审计,项目财务审计(包括跟踪审计、决算审计、征拆资金审计、资金流延伸审计等),项目效益审计等相关审计工作,审计工作档案整理及招标人安排需要审计的其它事项。负责审计的月报、年报及与发包人、审计局协调及对接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业绩、人员、财务、信誉的最低条件分别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咨询或审计服务的投标。
3.4已经取得本项目造价咨询、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合同的单位或与以上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的投标。
附表1-1 资格审查要求(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要求 |
备注 |
HWSJ-1 |
同时具备: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在职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一级造价师)人数不少于1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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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SJ-2 |
同时具备: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在职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一级造价师)人数不少于1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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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SJ-3 |
同时具备: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在职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一级造价师)人数不少于1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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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SJ-4 |
同时具备: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在职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5人; 3、2016-2018年内任意一年湖北省财政厅或审计厅或武汉市财政局或审计局入库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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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上述表格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清晰可见的彩色扫描件。
2、上述表格中的在职人员须提供注册证、网上社保缴纳证明的彩色扫描件。
3、“2016-2018年内任意一年湖北省财政厅或审计厅或武汉市财政局或审计局入库单位”证明材料以网上公告或公示截屏证明材料为准。
附表1-2 资格审查要求(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备注 |
HWSJ-1 |
近5年内(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近五年)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市政管网工程造价咨询项目。 |
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业绩要求 |
HWSJ-2 |
近5年内(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近五年)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造价咨询项目。 |
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业绩要求 |
HWSJ-3 |
近5年内(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近五年)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造价咨询项目。 |
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业绩要求 |
HWSJ-4 |
近5年内(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近五年)至少承担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审计工作。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满足业绩要求 |
注: 1、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
2、投标人应提供此表中的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无合同协议书,招标人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项目;
3、近5年,指2014年3月至2019年3月。
附表1-3 资格审查要求(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
岗位 |
数量 |
资质要求 |
备注 |
HWSJ-1 |
项目 负责人 |
1 |
高级职称,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一级造价师)证书,8年及以上造价咨询工作经验,近5年担任过1个市政管网工程的造价咨询负责人。 |
常驻现场 |
造价 工程师 |
1 |
中级职称,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一级造价师)证书,5年及以上造价工作经验,近5年内参与过1个市政管网工程的造价咨询工作。 |
常驻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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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员 |
1 |
初级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造价工作经验,近5年内参与过1个市政管网工程的造价咨询工作。 |
常驻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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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SJ-2 |
项目 负责人 |
1 |
高级职称,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一级造价师)证书或原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甲级资格证书,8年及以上造价咨询工作经验,近5年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造价咨询负责人。 |
常驻现场 |
造价 工程师 |
2 |
中级职称,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一级造价师)证书或原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甲级资格证书,5年及以上造价工作经验,近5年内参与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造价咨询工作。 |
常驻现场 |
|
造价员 |
2 |
初级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造价工作经验,近5年内参与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造价咨询工作。 |
常驻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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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SJ-3 |
项目 负责人 |
1 |
高级职称,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一级造价师)证书或原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甲级资格证书,8年及以上造价咨询工作经验,近5年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造价咨询负责人。 |
常驻现场 |
造价 工程师 |
2 |
中级职称,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一级造价师)证书或原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甲级资格证书,5年及以上造价工作经验,近5年内参与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造价咨询工作。 |
常驻现场 |
|
造价员 |
2 |
初级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造价工作经验,近5年内参与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造价咨询工作。 |
常驻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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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SJ-4 |
项目 负责人 |
1 |
中级职称,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8年及以上会计事务所审计工作经验,近5年参与过1个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审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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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负责人 |
1 |
高级职称,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8年及以上会计事务所审计工作经验,近5年参与过1个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审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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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审计师 |
3 |
中级职称,5年及以上会计事务所审计工作经验,近5年参与过1个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审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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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跟踪审计员 |
1 |
中级职称,5年及以上会计事务所审计工作经验,近5年参与过1个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审计工作,具有基本建设项目程序审计工作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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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须附上述表格中人员相对应的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如有)、注册证、毕业证、身份证、项目组人员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2、以上岗位人员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或本人签章成果报告(须反映上述要求的指标),否则该人员业绩不予认可。
附表1-4 资格审查要求(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财务要求 |
HWSJ-1 |
1、2015~2017三年的年均营业额不少于500万元; 2、2015~2017三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大于1。 |
HWSJ-2 |
1、2015~2017三年的年均营业额不少于500万元; 2、2015~2017三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大于1。 |
HWSJ-3 |
1、2015~2017三年的年均营业额不少于500万元; 2、2015~2017三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大于1。 |
HWSJ-4 |
1、2015~2017三年的年均营业额不少于500万元; 2、2015~2017三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大于1。 |
注:附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报表、报告应彩色扫描、清晰可见,如上述报表、报告不清晰,不通过资格审查。
附表1-5 资格审查要求(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HWSJ-1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黑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HWSJ-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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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SJ-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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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SJ-4 |
注:投标人对第4款所述(1)、(2)、(3)信用状况均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
四、招标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9年3月21日至2019年3月2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7:00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标段,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购)。
(二)获取地点: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文秀街10号A栋2号门9A层)。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受托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其他报名相关资料和要求:
(1)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第一、二、三标段的投标人须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第四标段的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第四标段的投标人须具有2016-2018年内任意一年湖北省财政厅或审计厅或武汉市财政局或审计局入库单位的资格(以网上公告或公示截屏证明材料为准);
(4)“附表1-2资格审查要求(业绩最低要求)”中要求提供的不少于规定个数的业绩证明材料;
(5)“附表1-3资格审查要求(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要求提供的不少于规定人数的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如有)、注册证及社保缴纳证明;
(6)提供 2015、2016、2017年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及其附注);
(7)投标人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8)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注:投标人请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四)每个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多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且仅允许中一个标;取得多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按投标人在其投标书中优先选择的标段授予其一个标段合同。
五、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文秀街10号A栋2号门9A层)
(二)截止时间:2019年4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地点: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文秀街10号A栋2号门9A层)
(二)时间:2019年4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交通工程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设计广场5-2栋
联 系 人:王工、宋工
联系电话:027-84891138、027-85928386
招标代理: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文秀街10号A栋2号门9A层
邮政编码:430070
联 系 人:唐新
电 话:027-88053512,15927318540
传 真:027-88314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