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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新闻动态招标信息
2018-12-3 10:56:34 649次浏览

长江上游界石盘至九龙坡河段生态航道建设工程前期工作(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上游界石盘至九龙坡河段生态航道建设工程根据《长航局关于转发《“十三五”交通运输支持系统建设规划中期评估调整方案》的通知》(长航规〔2018〕204号)精神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长江航道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标人为长江航道局,现对该项目的前期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长江上游界石盘至九龙坡河段,上起界石盘(上游航道里程816km),下迄九龙坡(上游航道里程681km),全长135km,位于宜宾至重庆河段中下段,是由已开展的巫木桩至占碛子、江津至胜中坝、白沙至温中坝和东溪口水道四个分项合并而来,自上而下包括东溪口水道、温中坝水道、大吉脑水道、石门水道、白沙水道、胜中坝水道、油溪水道、龙门水道、兰家沱水道、江津水道、苦竹碛水道、红花碛水道、占碛子水道、铜罐驿水道、白沙沱水道、车亭碛水道、渔洞水道、巫木桩水道等18个水道,其中石门水道、大吉脑水道、油溪水道、白沙沱水道属于优良河段。该河段属典型山区河流,航道急、弯、浅、险并存,航行条件较差,通过多年整治,航道等级已达到Ⅲ级,目前航道维护最小尺度为2.9m×50m×560m。

2.2 招标范围:

标段1:长江上游界石盘至九龙坡河段生态航道建设工程工可、数模(包含江津至胜中坝水道、东溪口水道、白沙至温中坝水道、巫木桩至占碛子水道二维水沙数学模型研究及界石盘至九龙坡河段生态航道建设方案水流数学模型研究)、社会经济效益评价专题、工可阶段原观及地勘

标段2:长江上游界石盘至九龙坡河段生态航道建设工程占碛子水道及龙门水道河工模型试验研究;

标段3:长江上游界石盘至九龙坡河段生态航道建设工程车亭碛水道、白沙水道、温中坝水道及东溪口水道河工模型试验研究;

标段4:长江上游界石盘至九龙坡河段生态航道建设工程洪水影响评价;

标段5:长江上游界石盘至九龙坡河段生态航道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标段6:长江上游界石盘至九龙坡河段生态航道建设工程生态等专题(含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自然保护区影响评价专题、鱼类产卵场和水生生态现状调查专题);

标段7:长江上游界石盘至九龙坡河段生态航道建设工程社会稳定性分析专题;

标段8:长江上游界石盘至九龙坡河段生态航道建设工程通航安全评估。

2.3 工作周期:

     标段1: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工程可行性研究获批为止

     标段2、标段3: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标段4: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洪水影响评价获批为止

     标段5: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环评批复为止;

     标段6: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标段7: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工程可行性研究获批为止;

     标段8: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工程开工建设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水运行业甲级及以上的工程设计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和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标段2、标段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大专院校或科研院所,具有承担航道整治物理模型试验的条件和能力

     标段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大专院校或科研院所,具有承担长江涉水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条件和能力

     标段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交通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

     标段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标段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大专院校或科研院所或咨询机构,具有承担航道整治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条件和能力;

     标段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大专院校或科研院所或咨询机构,具有承担航道整治工程通航安全评估的条件和能力。

     3.2 业绩要求:

     标段1:近五年有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可行性研究、工程勘察业绩

     标段2、标段3:近五年有1个及以上河工模型试验的业绩

     标段4:近五年内具有1个及以上长江涉水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的业绩;

     标段5:熟悉内河涉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环节,近五年内具有1个及以上内河涉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业绩

     标段6:近五年内具有1个及以上经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涉水工程对保护区影响评价的业绩

     标段7:近五年内具有1个及以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业绩;

     标段8:近五年内具有1个及以上长江涉水工程通航安全评估的业绩。

     3.3 人员配备要求:

     标段1:项目负责人:具有航道工程或相近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水运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5年及以上,主持过类似工程可行性研究

     技术负责人:具有航道工程或相近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水运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8年及以上,主持过类似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技术工作(不得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标段2、标段3、标段4:项目负责人:具有水运、水利工程或相近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研究5年及以上,主持过类似研究工作

     标段5: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主持过类似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标段6: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

     标段7:项目负责人:具有水运、水利工程或相近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研究5年及以上,主持过类似研究工作;

     标段8:具有水运、水利、交通管理工程或相近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研究5年及以上,主持过类似研究工作。

     3.4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2018  12  3 日至 2018  12  9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到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文秀街10号A栋2号门9A层)并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及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在收到第4.1条所列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 3 日内寄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  12  23 9:00 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武汉蓝天龙韵大饭店会议中心一号会议室(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工农兵路111-65号)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长江航道局网站(www.cjhdj.com.cn)、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7. 特别提示

7.1中标人需垫资完成招标任务。

7.2本工程部分工作内容已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相关单位开展,并已签订合同及支付部分经费。本次招标的中标人应协助招标人处理原承担单位合同关系,解决已支付费用。

8. 联系方式

人:长江航道局

   址: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公园路20号

邮政编码:430010

人:李荣彬

 话:027-8276362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文秀街10号A栋2号门9A层

人:仝兆君

   话:027-88053512

   真:027-88314279

电子邮件:2500530224@qq.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水果湖支行

   号:869419

   号:421869419018010040293

日期: 2018年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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