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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新闻动态招标信息
2018-11-27 8:40:37 602次浏览

长江上游涪陵至丰都河段航道整治工程前期工作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上游涪陵至丰都河段航道整治工程根据《长航局关于转发《“十三五”交通运输支持系统建设规划中期评估调整方案》的通知》(长航规〔2018〕204号)精神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长江航道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标人为长江航道局,现对该项目的前期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长江上游涪陵至丰都段航道整治工程原为长江上游观音滩-花滩水道碍航礁石炸除工程,现根据有关要求建设范围调整为涪陵至丰都,起于涪陵(上游航道里程536.0km),止于丰都(上游航道里程488km),全长48km,位于三峡水库常年回水区。三峡水库蓄水后,航道条件有较大改善,但局部区段和特殊时段存在礁石碍航问题。主要建设内容为炸礁工程。

2.2 招标范围:

标段1:洪水影响评价;

标段2:环境影响评价;

标段3:生态等专题(含工程对重庆段四大家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鱼类产卵场调查及航道整治工程影响评价专题、水生生态现状调查及航道整治工程影响评价专题);

标段4:工可、数模、工可阶段原观及地勘、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经济效益分析、通航安全评估。

2.3 工作周期:

标段1: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洪水影响评价获批为止;

标段2: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环评批复为止;

标段3: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标段4:

①工可、数模、工可阶段原观及地勘、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经济效益分析: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工程可行性研究获批为止;

②通航安全评估: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工程开工建设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大专院校或科研院所,具有承担长江涉水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条件和能力。

标段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

标段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标段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水运行业甲级及以上的工程设计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和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2 业绩要求:

标段1:近五年内具有1个及以上长江涉水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的业绩;

标段2:熟悉内河涉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环节,近五年内具有1个及以上内河涉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业绩;

标段3:近五年内具有1个及以上经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涉水工程对保护区影响评价的业绩;

标段4:近五年有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可行性研究、工程勘察业绩。

3.3 人员配备要求:

标段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运、水利工程或相近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研究5年及以上,主持过类似研究工作;

标段2: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主持过类似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标段3: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

标段4:项目负责人:具有航道工程或相近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水运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5年及以上,主持过类似工程可行性研究。

技术负责人:具有航道工程或相近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水运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8年及以上,主持过类似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技术工作(不得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3.4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2018  11  27 日至 2018  12  3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到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文秀街10号A栋2号门9A层)并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及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在收到第4.1条所列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 3 日内寄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  12  17 9:00 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武汉蓝天龙韵大饭店会议中心一号会议室(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工农兵路111-65号)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长江航道局网站(www.cjhdj.com.cn)、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7. 特别提示

7.1中标人需垫资完成招标任务。

7.2本工程由原来的长江上游观音滩-花滩水道碍航礁石炸除工程调整而来,部分工作内容已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相关单位开展,并已签订合同及支付部分经费。本次招标的中标人应协助招标人处理原承担单位合同关系,解决已支付费用。

8. 联系方式

人:长江航道局

   址: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公园路20号

邮政编码:430010

人:李荣彬

 话:027-8276362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文秀街10号A栋2号门9A层

人:仝兆君

   话:027-88053512

   真:027-88314279

电子邮件:2500530224@qq.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水果湖支行

   号:869419

   号:421869419018010040293

 

日期: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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