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都市区环线江夏至梁子湖段(南段)工程投资人合作单位遴选公告
项目编号:HBHD-2023-065
1. 遴选条件
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交通工程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武汉都市区环线江夏至梁子湖段(南段)工程投资人合作单位”项目进行公开遴选。
2. 项目概况与遴选范围
2.1 项目编号:HBHD-2023-065
2.2 项目名称:武汉都市区环线江夏至梁子湖段(南段)工程投资人合作单位
2.3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建设规模:武汉都市区环线江夏至梁子湖段(南段)工程,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34m,设计速度采用120km/h,设置互通式立交5处(枢纽1处、单喇叭4处),服务区1处,涵洞53道,通道16道,天桥23座,养护工区1处,监控分中心1处,匝道收费站4处,无特殊结构桥梁。路线起于江夏区山坡街道许家桥南侧,与武汉都市区环线汉南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顺接,止于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以南设置太和南枢纽互通与鄂咸高速公路对接,路线全长约36km,总投资估算约84亿元。
其他:实际建设内容、规模和总投资等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2.4 遴选范围:本次遴选范围为项目投资人联合体成员合作单位,遴选人(武汉交通工程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占股)51%,申请人共同出资(占股)49%,申请人自行申报本项目的出资(占股)比例。
申请人中选后,应与遴选人及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以下称:“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共同组成联合体对武汉都市区环线江夏至梁子湖段(南段)工程投资人招标进行投标。
3. 申请人资格及响应要求
3.1报价部分:施工总承包价格为批复概算费用下浮率大于5%。
3.2若联合体中标项目投资后,联合体应成立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不少于本项目总投资的 20%(以主管部门核准的比例为准),由联合体成员按出资比例分摊。
3.3申请人财务状况要求:(1)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5%,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2)申请人总资产应达到6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净资产达2.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3)申请人按其自行申报本项目的出资(占股)比例,其2022年末总资产、净资产应不低于按其出资比例的折算值,例如某申请人出资比例为10%,其2022年末的总资产应不低于8.4亿元(或等值货币,汇率以遴选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即:84*10%=8.4亿元),净资产应不低于3.36亿元(即:84*40%*10%=3.36亿元)。
3.4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遴选截止日前一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以上第1、2、4项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5如中标投资人后,联合体与政府签订相应的《投资协议》,出资组建负责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的项目公司,取得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的特许权。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遴选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6日起至2023年12月18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7:00时)。
4.2 获取地点: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文秀街10号中石大楼A栋2号门9A层)。
4.3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或邮寄)。参与遴选的申请人应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遴选文件:(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领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领取;(3)加盖公章的领取文件登记表(格式见遴选邀请书附件)。如需网络获取或邮寄的,申请人应将获取遴选文件所需提交的完整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505480633@qq.com,在邮件中注明申请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遴选人、遴选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申请人获取遴选文件的时效性以申请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4.4遴选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 遴选申请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5.1 遴选申请文件送达地点: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文秀街10号中石大楼A栋2号门9A层)
5.2 遴选申请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申请文件,遴选人将予以拒收。
6. 遴选地点及时间
6.1 遴选地点:同申请文件送达地点
6.2 遴选时间:同申请文件送达截止时间
6.3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遴选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出席遴选会,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的,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遴选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hdjs.net/)发布。
8. 联系方式
遴选人:武汉交通工程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沌口经济开发区武汉设计广场5-2栋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27-84890528
遴选代理机构: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文秀街10号中石大楼A栋2号门9A层
联 系 人:唐新、潘利民、杨小燕、陈杏艳
电 话:027-88053512
电子邮箱:505480633@qq.com
附录:
领取文件登记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日期:
申请人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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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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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代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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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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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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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申请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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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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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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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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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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