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至阳新高速公路北延线投资人合作单位遴选公告
麻城至阳新高速公路北延线投资人合作单位
遴选公告
项目编号:HBHD-2023-041
1. 遴选条件
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交通工程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麻城至阳新高速公路北延线投资人合作单位”项目进行公开遴选。
2. 项目概况与遴选范围
2.1 项目编号:HBHD-2023-041
2.2 项目名称:麻城至阳新高速公路北延线投资人合作单位
2.3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冈市
建设规模:麻城至阳新高速公路北延线起于麻城市木子店镇以东邱家垱村,与麻阳高速公路衔接,上跨沪蓉高速公路后向北延伸,经唐家冲至龙门河村进入三河口镇,之后沿G220 通道向北展线,依次下穿合武铁路、沪渝蓉高铁合武段,走三河口水库以西,经前畈村、商家塆村,止于鄂豫两省交界的林家岗附近,与河南省规划的阳新高速商城至豫鄂省界段二期工程对接,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路线全长约32公里,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 公里/小时,路基宽26.0 米。拟新建桥梁7517 米/22 座(其中:特大桥1756 米/0.5 座(半幅))、隧道8303 米/6.5 座(其中:长隧道7033 米/3.5 座,中短隧道1270 米/3 座)、互通3处、服务区1处、收费管理站2处、监控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总投资估算约51.5亿元。(以项目核准文件为准)
其他:/。
2.4 遴选范围:本次遴选范围为项目投资人联合体成员合作单位,遴选人(武汉交通工程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占股)51%,申请人共同出资(占股)49%。申请人自行申报本项目的出资(占股)比例,其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出资(占股)不超过47%,勘察设计单位出资(占股)不超过2%。
申请人中选后,应与遴选人及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以下称:“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共同组成联合体对麻城至阳新高速公路北延线投资人招标进行投标。
3. 申请人资格及响应要求
3.1报价部分:施工总承包价格为清单预算价下浮率不低于5%,勘察设计费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执行。
3.2若联合体中标项目投资后,联合体应成立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不少于本项目总投资的 20%(以主管部门核准的比例为准),由联合体成员按出资比例分摊。
3.3申请人财务状况要求:(1)申请人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2)申请人总资产应达到6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净资产达2.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3.4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需提供以上网站查询截图)
3.5如中标投资人后,联合体与政府签订相应的《投资协议》,出资组建负责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的项目公司,取得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的特许权。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遴选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7月18日起至2023年07月20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7:00时)。
4.2 获取地点: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文秀街10号中石大楼A栋2号门9A层)。
4.3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或邮寄)。参与遴选的申请人应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遴选文件:(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领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领取;(3)加盖公章的领取文件登记表(格式见遴选邀请书附件)。如需网络获取或邮寄的,申请人应将获取遴选文件所需提交的完整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505480633@qq.com,在邮件中注明申请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遴选人、遴选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申请人获取遴选文件的时效性以申请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4.4遴选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 遴选申请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5.1 遴选申请文件送达地点: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文秀街10号中石大楼A栋2号门9A层)
5.2 遴选申请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申请文件,遴选人将予以拒收。
6. 遴选地点及时间
6.1 遴选地点:同申请文件送达地点
6.2 遴选时间:同申请文件送达截止时间
6.3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遴选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出席遴选会,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的,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遴选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hdjs.net/)发布。
8. 联系方式
遴选人:武汉交通工程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沌口经济开发区武汉设计广场5-2栋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27-84890528
遴选代理机构: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文秀街10号中石大楼A栋2号门9A层
联 系 人:唐新、潘利民、陈杏艳
电 话:027-88053512
电子邮箱:505480633@qq.com
附录:
领取文件登记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日期:
申请人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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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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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代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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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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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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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申请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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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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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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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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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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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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