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武汉航道局天兴洲右缘下段守护工程设备租赁(抛石及抛枕)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江武汉航道局的委托,对“长江武汉航道局天兴洲右缘下段守护工程设备租赁(抛石及抛枕)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招标编号:HBHD-CJHY-2019015
2.2 项目名称:长江武汉航道局天兴洲右缘下段守护工程设备租赁(抛石及抛枕)项目
2.3 招标预算:157万元(超过此金额报价作为无效投标)
2.4 最高限价:本项目按照完成每立方米块石抛投工作所需单价报价(单位:元/m3),抛石设备租赁所报单价最高限价为9元/m3(含增值税),抛枕设备租赁所报单价最高限价为25元/m3(含增值税),单项报价超过此单价金额的为无效投标。
2.5 服务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量 (暂定) |
招标限制单价 (含增值税) |
招标限制总价 (含增值税) |
1 |
抛石设备租赁 |
105000m³ |
9元/m3 |
945000元 |
2 |
抛枕设备租赁 |
25000m³ |
25元/m3 |
625000元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货物/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
2.6 租赁期:抛石设备租赁期为接招标人通知后4个月,抛枕设备租赁期为接招标人通知后3个月。
2.7 服务地点:湖北省武汉市青山长江公路大桥天兴洲水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提供水上专业抛投设备租赁服务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期间查询结果为准);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获取
4.1 投标人可在2019年11月5日起至2019年11月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时止,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到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文秀街10号中石大楼A栋2号门9A层)进行报名,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逾期不售。
4.2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自己报名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营业执照副本及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证件)及证明材料;
注:上述资料(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26日11时30分,地点为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文秀街10号中石大楼A栋2号门9A层)。
5.2 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9年11月26日上午11时00分至11时30分。
5.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文秀街10号中石大楼A栋2号门9A层)。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hdjs.net)上发布。
7.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历天。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江武汉航道局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一元街办事处洞庭街50号
联系人:余杰
电 话:1347618840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文秀街10号中石大楼A栋2号门9A层
联系人:仝兆君
电 话:027-88053512
邮 箱:2500530224@qq.com
2019年11月5日